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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适用范围:在无锡以外城市办理异地贷款的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如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需至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办理;存在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两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无法通过微信端开具此证明。

  (1)点击“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的账户-业务办理”,选择“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2)转入“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页面,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手工输入接收中心名称,点击“生成报告”。

  (3)跳出提示“您的缴存证明已生成,请至账户查询-证明回执页面输入编码***后查看”,点击“确定”自动生成缴存证明编码。

  (4)查找缴存证明回执:点击“我的账户--账户查询--证明回执” ,转入证明回执页面:包含职工流水和贷款缴存回执(《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回执》),点击可看到明细内容,职工可自行下载、打印。

  (5)“证明核验”:职工前往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时,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缴存使用证明核验:点击“我的账户-证明核验”,跳转入核验页面,手工输入缴存证明编码,点击“查询”后跳转至“证明回执列表”页面。点击“核验PDF0”显示账户缴存流水 ,点击“核验PDF1”显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回执》。

  ①该报告生成成功后即记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无论是否成功办理异地贷款,职工均应在异地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到我中心。异地中心出具的《回执》上审核结果如果为“不予贷款”,我中心在收到这类《回执》后,将删除该次贷款记录,该笔申请不计入贷款次数。

  1、适用范围:职工在无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前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各分支机构“跨省通办”专窗提出申请,要求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无锡中心对职工申请材料进行身份核验、形式审查后向其缴存地中心传递业务需求及相关材料,缴存地中心完成办理后将结果反馈至无锡中心,再由无锡中心向职工反馈。

更新于: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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