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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地放宽限购 外地户籍只需1个月社保可购房

  日起施行。批复中明确,商品房消费的权利优先于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并提到,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摘要:杭州市临平区日前放宽了限购政策,将临平街道加入临平区限购放宽区域。结合去年当地已将另外七个镇街列入限购放宽区域,这意味着外地户籍只需1个月社保即可购买该区新房或二手房。

  摘要:4月22日消息,深圳相关部门已向部分中介机构发通知,要求其平台对外展示的房源价格必须严格按照指导价进行公示,不以指导价进行公示的,相关部门将视情况进行企业约谈或暂停交易系统权限。

  摘要:福建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继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同时,继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摘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就无锡公积金提取出台多项调整、优化措施。新增“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规定保留余额的前提下,仍有余额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同笔住房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此外,措施提出,将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0元。

  摘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2条举措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其中,住房方面,鼓励各地持续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市场氛围。因城施策,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对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不动产登记抵押、发放贷款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摘要: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4月17日起,鹤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若购买二套住房,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一是调整房屋套数查询范围,房屋套数的查询以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取消对其他地区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查询。二是取消贷款次数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次数不再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符合条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均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摘要: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对依法生育、抚养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永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永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通知还提到,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再受一年内不得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同一套自住住房购房提取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提取金额、购房首付款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摘要:4月17日,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中增加“家庭情况”作为贷款申请额确定条件。即借款人多子女家庭情况作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

  摘要: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杭州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同时,杭州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摘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引进人才等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人才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提供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在租房提取优惠政策方面,《通知》规定,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分别提高至1800元、2000元。在购房贷款优惠政策方面,《通知》规定,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从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30%。

  摘要: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公开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首次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契税全额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房屋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出售转让。

  摘要:北京市房山区发布《房山区实施“聚源计划”引才聚才支持办法》,提出获评战略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人士,房山区将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奖励,提供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购房补贴或最高100%、50%租金补贴,优先推荐办理北京市户口,并提供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及出入境便利及机场服务等。

  摘要:广东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惠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月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由原来的5月至7月调整至每年7月至8月。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六种情形,物业管理费支出的情形不再列入适用。

  摘要: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就地改建的项目,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其中,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而对于成套住宅改建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规划进行建设或利用。在危旧楼房改建方案的会商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摘要:深圳盐田区发布《深圳市盐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规划》表示,到2035年,盐田区建成各类居住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万平方米。按比例保障市场商品住房与公共住房的供应,提高中小套型市场商品住房供应比例,适度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数量,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摘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提出深圳将打造现代化的宜居之城,将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建设包容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草案提及南山区拟增加住房供给,以“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并在就业集中区及其附近增加住房供给,改善职住平衡。

  摘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今年深圳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新供应建设用地945公顷,更新整备供应建设用地255公顷(含旧住宅区更新改造供应居住用地20公顷)。

  摘要:《广东省“节地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印发。根据《行动方案》,广东省将根据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存量闲置土地2022年度处置率达到30%且处置进度排名前三的地市,在2023年度依次奖励1500、1000、500亩用地指标。而对存量闲置土地2022年处置进度排在后三名的地市,在2023年度依次扣减1500、1000、500亩用地指标。对2023年至2025年未完成年度攻坚目标任务的,则扣减下一年度20%的用地指标,并由省政府予以约谈,限期完成整改。

  摘要: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发布了《郧西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当年被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更新于: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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