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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能前来办理提取手续的如何委托他人代办及注意哪些事项?

  四、答案: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本人办理。申请时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除需提供管理中心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提取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单位缴存职工代办的必须在管理中心系统中同一单位账户下缴存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手续,其他人不能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

  职工以租房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本人办理的,只可委托配偶代办,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公地址、时间: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更新于: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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